陈锡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不能称为金融组织

2015-11-20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各地出现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为金融组织,或者只能称做是类金融或准金融”,资金互助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服务对象是特定的本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对非成员进行储蓄和放贷。一些人打着搞资金互助的“幌子”,实际上是去非法集资,向社会吸储,这就可能引出金融风险。
  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也表示,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但必须严格限制在社区内部。当前县一级农村金融监管的体制还不够健全,如何理顺县域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制定监管细则等工作也在推进过程中。
  陈锡文当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我国国内粮食产量不断增长、进口粮食数量不断增长、粮食库存量不断增长,这种情况更大程度上是由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今年我国粮食市场交易价格较低,玉米临储价格首次下调。
  “降低玉米的临储价也是考虑到当前粮价这种复杂情况,不能让种粮农民太吃亏,还要注意保障他们的利益。下一步还要继续往前推进,原则是使价格和补贴能够分开。”陈锡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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