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营改增期间拟对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

2016-03-17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3月8日在解读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时表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开期间,拟对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欧文汉表示,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考虑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方案设计时,对改革的力度和节奏作了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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