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将统一调整为10万元

2015-05-27

信息来源:来源: 天山网(乌鲁木齐)

        5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处长张蓉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新一轮的就业创业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涉及具体操作等内容的各项配套办法、措施将在6月底前制定出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作为享受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依据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将调整为《就业创业证》。

        张蓉表示,网络创业的配套办法也正在制定中。自治区也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办法》。同时,自治区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中涉及的其他举措,配套操作办法也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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