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组建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2016-02-05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讯 记者沈杭报道 浙江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加快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意见》指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分结合、抱团增信,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原则,整合和优化现有融资担保服务资源,通过增信服务机制、风险共担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等制度建设,完善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其他融资担保机构为补充,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着力改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坚持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缺乏抵押物、自身信用等级不足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增信;对单户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三农”贷款担保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

  《意见》同时要求积极创新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服务模式,探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场化运营机制,创新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服务机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明确定位,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作用,组织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建立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网络,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业务数据库,汇集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信用信息数据,为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服务。再有,《意见》要求完善再担保的增信分险机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各地再担保机构要强化再担保功能,大力发展再担保业务,不断提高再担保覆盖率,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再担保和一般保证责任再担保,有效分散风险,提升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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