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担保机构信用担保风险分担签约座谈会

2016-03-04

信息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厦门中小在线网讯(记者 王应武)3月3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市担保典当行业协会召集我市各家担保公司座谈,就"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分担协议"政担签约事宜,以及对应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条文,做了深入沟通交流。下一步,我市各家担保公司签约后,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担保业务,将得到更有力的政府资金护持,单笔不良担保业务出险可获得50%的、不超过150万元的风险补偿。



  今年1月,厦门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办联合制定并印发了新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厦财企〔2016〕3号),旨在实现政府与担保公司共担风险,努力破解"轻资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落实该管理办法,市经信局、财政局、金融办作为甲方,我市各家融资担保公司分别作为乙方,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丙方(风险补偿资金的日常管理执行部门),近期将签订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协议。

  座谈会上,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何勇副主任,就上述政策要点和协议内容,以及注意事项做提示说明。各家融资担保机构的与会代表,介绍了近年来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情况,也就政策解读和将要政担合作的有关事项提出了问题。何勇副主任及担保典当行业协会对有关问题现场答疑,并对重点问题做了记录汇总,将进一步与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细化完善政策条款及内容解释。

  根据管理办法的风险分担规定,与市经信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机构,采用信用担保方式或股权、知识产权、设备、个人保证等除房产等不动产抵押外的反担保措施办理的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且不向中小企业收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的,对其担保贷款本金损失给予50%的补偿。能享受风补的单个企业贷款担保,额度上限为300万元,超过部分不计入,也就是说担保公司在1家企业的贷款担保中,出险后最高可获得财政资金150万元的风险补偿。 

  据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委托厦门中小在线建设的我市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融资网上备案系统,也即将开通投用。


保函查询
在线留言
0592-531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