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更名为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1-03-21

      为了规范担保行业、控制金融风险,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将融资性担保设置为行政许可登记事项,此次许可证制度的施行,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注册资金、公司业绩及从业人员资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规定,未能达到要求、获得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将不能再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

  2011年1月24日,我司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成为首批获得厦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

  2011年3月16日,我司正式更名为厦门金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更名后的金原担保将继续秉承变革发展、合作共赢的企业文化,不断进行思维和管理的创新。坚持“信用、专业、高效、守密”的经营理念,通过持续创新、卓越运作和精细管理,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不断追求合作银行、客户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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